乙型肝炎母婴传播
- 在香港,母婴传播是主要的乙型肝炎传播途径。
- 无论在自然分娩或剖腹生产过程中,患有乙型肝炎的母亲都有机会把乙型肝炎病毒传播给婴儿。
- 若初生婴儿受到感染,有九成机会发展为慢性乙型肝炎。
- 于二零二三年,香港有约2.4%的孕妇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所有孕妇须于产前检查时接受乙型肝炎血液测试,以了解自己的乙型肝炎感染状况。
- 倘若采取适切的措施,便可预防乙型肝炎母婴传播。
乙型肝炎疫苗
- 无论孕妇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所有初生婴儿于出生时均会在医院接种第一剂乙型肝炎疫苗,其后分别于一个月及六个月大时,接种第二及第三剂疫苗。
- 完成接种三剂疫苗后,百分之九十至九十五的婴儿可以产生具保护性的抗体,能保护身体免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 若母亲为乙型肝炎患者,婴儿须於出生後二十四小时内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以提供即时的额外保护。
接种疫苗後的血清测试
- 患有乙型肝炎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应于接种疫苗後接受血清测试,以确定婴儿是否已受保护,免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 接种疫苗後的血清测试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体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血液测试,旨在评估婴儿对乙型肝炎疫苗的免疫反应及乙型肝炎感染情况。
- 婴儿完成接种共三剂的乙型肝炎疫苗後,应于9 - 12个月大时进行血清测试(若疫苗接种有所延误,血清测试应安排于完成接种最後一剂疫苗後的1 - 2个月进行)。
- 自2022年1月起,母婴健康院会为母亲是乙型肝炎患者而于2021年4月或以后出生的婴儿,安排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后的血清测试。有关措施详情,请浏览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资料单张及这连结会以新视窗打开。新闻公报。
- 自2022年6月起,母亲是乙型肝炎患者而于2020年10月或以後出生的婴儿,亦获安排于婴儿未满24个月大时进行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後的血清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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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药物
- 若孕妇的乙型肝炎病毒载量属高水平,可于怀孕后期服用口服抗病毒药物,以降低病毒载量及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的风险。
- 现时医院管理局辖下所有设有产科服务的公立医院,都会为乙型肝炎病毒载量属高水平的孕妇提供抗病毒药物治疗。
- 孕妇于产后须继续接受医学评估及治理肝炎,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
- 请向医生咨询有关抗病毒药物治疗的详情。
健康教育资源
相关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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